第二章 好友罗伊斯 加尔至少对自己的外表还是比较满意的,于是他将铜镜放回原位,向着阳台的方向走去。这里是三楼,从上往下看可以看到一个铁匠铺,一个马厩,有几辆装着麻袋的推车从门口推入,人们忙忙碌碌的,而他看到城楼的另一侧挂着他自己家族的旗帜:蓝底站立白山羊。尽管现在是夏天,但是由于他们所处的是北方,所以人们还是穿着棉衣,等到寒冬的时候,恐怕就需要穿厚羊皮外套了。
总算适应了晕眩,加尔决定下楼看看,他沿着盘旋而下的石头阶梯,从塔楼走了下去,对他而言所有的一些都是新鲜的,所以他不停地到处张望,先是被一群用木头长剑互相打斗的孩子吸引,随后一群穿着纱裙的浣纱女捂着嘴笑着路过,随后两轮推车上对面的各种食物,堆成小山那么高的小麦,比脑袋还大的南瓜以及塞满一车的土豆。
除了浣纱女,其他人看到他都报以惊讶的眼光,当他从郊外被送回城堡时,所有人的人都看到了他的样子,浑身是血,紧闭双眼,呼吸很弱,所有人都觉得他会死,但现在他们竟然看到了活生生的加尔。
这个异世界相当于是一个冷兵器时代,尽管学士们被称为魔法布衣,但活着的人都从未见过魔法的施展,只有在很古老的书籍上有一些记载,那要追溯到几千年前那么久了。但他们看到加尔以后,都会说一句“诺德神灵保佑。”
哥哥哈尔骑着一匹黑马从他身边经过,身后跟着泰普斯,他们正准备返回冰刃堡“看上去你恢复得还不错,弟弟。”
“还可以,我爱极了这里的食物。”加尔说道。
“这里的食物?”哈尔不解道“你从来都不喜欢吃厨房的东西,而更愿意和罗伊斯前往咸鱼村。”
“是吗?对,咸鱼村。”加尔重复道“所以人总是要换换口味的。”
哈尔耸耸肩说“好吧,你被发现的时候,身边并没有其他人,希望你可以尽快回忆起来到底是谁带你去的森林。我得和泰普斯返回冰刃堡了。如果你还没完全恢复,我建议你还是在塔楼里多睡会儿。”
“我睡得够多了,哥哥。”加尔说道,随后他转向身后的泰普斯致谢“感谢你,泰普斯大人,是你让我重生了,要不是你,或许我早就见上帝去了。”
“上帝?”泰普斯疑惑道。
“哦,我说的是光明神诺德。”加尔解释道。
哈尔双脚一踢马刺,向前跑去,泰普斯则紧随其后,从这里回到冰刃堡大概需要小半天时间,他们现在出发,晚上前便可以抵达,这样估计下来,从他被发现,等到泰普斯过来医治,至少也是花掉了大半天的时间,以他的出血量,早就失血过多而死了,加尔伸手摸了摸脑袋后面,隐隐还有些疼痛,泰普斯给他做了缝合和包扎,绷带绕头一圈,就好像一根束发带一样。
教堂的钟声响起,引起了加尔的兴趣,这里的人都很虔诚,到处都有教堂和传道的修士,在诺德大陆,所有人都几乎笃信光明神诺德,认为正是诺德带领人们从黑暗中找到了光明,所以他们经常做着礼拜,祈求神灵的庇佑,看来这一次大难不死也是受到了神灵庇佑呢。
这是一座不大的教堂,却能传出洪亮的钟声,加尔踏入教堂,看到一个熟悉的声影:“罗伊斯,他喊道,你怎么在这里?”
罗伊斯转过身来惊喜地说道:“太好了,加尔,他们都说你死了,但后来又说泰普斯大人拉回了你的灵魂,一定是光明神诺德听到了我祷告。”
这跟你祷告没半毛钱关系啊!加尔心里想到,嘴上却说:“嗯,是啊,大难不死啊,只是我发现自己记性不太好,有些事情不太记得了。不过罗伊斯,至少我还记得你。”
“是吗?你不记得是哪些,或许我可以告诉你。”罗伊斯问道。
“比如我是怎么被麋鹿撞倒的,又怎么会因此磕破了脑袋,差点丢了性命。”加尔说道,他看到罗伊斯的脸上展露了一丝惊恐,只是一瞬间的表情,被加尔抓到了,这个就叫微表情,难道这个事情跟罗伊斯有关?
“是吗?那太可惜了。”罗伊斯说:“但不管怎么说,我们又能去咸鱼村喝酒找姑娘了。”
这罗伊斯只是个平民,就因为认识了加尔,所以在兰迪斯丘陵一带,也算是知名人物了,好事不知道是谁,但是坏事总和他们有关系,马丁·兰迪斯爵士也经常因为公事不在属地,所以根本没人管得了他们,在成为骑士之前,所有的贵族子弟都要先成为侍从,十四岁是成为侍从的年龄,但加尔已经十七岁了,都没有担任过一天的侍从,他几乎不可能再成为骑士了,加上他又是次子,根据长子继承法,他甚至没有资格继承家族土地,这也就助长了他无所事事的性格,恰好跟着罗伊斯臭气相投。
但现在重生后的加尔毕竟不一样了,他很珍惜这一次活下来的机会,想要改变一切。
“去咸鱼村的事情再说,我得先去找我的剑术老师,之前好几堂课我都没参加,得补上了。”说完加尔冲着罗伊斯眨了下眼睛。
被麋鹿撞倒的事情权且再说,毕竟之前发生的事情记忆有一些间断,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了,但不管怎么样,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尤其像加尔这样的骑士后裔,如果连剑都不会使一定会被人笑话,事实上在被麋鹿撞倒前,人们总是背后议论加尔是个纨绔子弟,马丁爵士毕竟不是很富庶的贵族,而且家族领地地处北方,也就乘着深秋来临前可以收割一些粮食,或是通过圈养一些牲口来过活。
凭着记忆,加尔来到了校场,一阵阵地比试打斗的声音传来,校场上站着一个高大的中年男人,头顶早就谢顶了,下巴却长着一把红色的胡子,他极为强壮,看上去身高接近一米九,像一座山一样站着。
“霍勒斯!”加尔向他打着招呼。
“哦,是加尔少爷,他们都说你躲过一劫,现在看来是真的。”霍勒斯微笑道。
“你又在传授剑法了?”加尔走到面前,看了一眼拿着木剑比试的少年们,大多都是附近的一些平民,霍勒斯是父亲马丁·兰迪斯的好友,也是负责传授加尔剑法的,但是因为他总是跟罗伊斯去咸鱼村鬼混,所以霍勒斯索性开始教周围的孩子一些剑法。
“是的,加尔少爷。”霍勒斯恭敬地说道“他们都对骑士剑法感兴趣,所以我就教一下他们。”
“但他们始终成为不了骑士,不是吗?”加尔说。
“是的,但这不阻碍他们学习剑法。在有威胁的时候,民兵的实力也很重要。”霍勒斯说。
“没错!我想我已经恢复好了,不管过去我学了多少,反正我也不记得了,我们从头开始吧。”加尔说。
霍勒斯先是愣了一下,随后缓过神来说“好的,少爷,这是我的荣幸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