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宁闻言愣了愣。
赵言不知道他的名头,可他对赵言的名头可是如雷贯耳。
可以说对于九州绝大多数的官家子弟来说,赵言都称得上榜样和偶像。
丁宁早早就听说过大宋齐王乃是大宋朝廷第一高手,战绩虽然不多,可每一战都是实打实地展示了实力。
尤其是前段时间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的那一剑,堪称江湖经典之一。
虽然这一战之后,赵言就消失不见。
但对于齐王爷孤身走武当,回途独战一路的故事,早就在九州传得沸沸扬扬了。
丁宁对这些齐王轶事是如数家珍。
所以听到眼前这个男人来自开封,也叫赵言的时候,心底是升起了一种荒谬的感觉。
如果是齐王爷的话…
那还是金掌柜高攀了。
可齐王爷乃是九州数一数二的美男子。
眼前这家伙的相貌,实在是有些寒碜。
“兄台的父亲,还挺会取名字的,呵呵……”
丁宁显然是不会把这人当成他的偶像齐王,讪笑着说道。
“是吧,大家都这么说,多少是蹭了齐王爷的名头。”
赵言无所谓道,继续自顾自地夹菜吃,也没把桌上另一双筷子递给丁宁。
金镶玉想给他找点麻烦,只可惜对方并不上当。
至少这个丁宁就是个滑头鬼。
“丁小哥若是不嫌弃,要不一起吃点?”
赵言装模作样地说了句,眼神里却满是拒绝。
但他却是低估了丁宁脸皮厚的程度。
只见对方立刻抓过那双筷子,毫不客气地给自己夹了块牛肉,然后又抓起酒壶给自己倒酒。
“赵兄怎么喜欢这烧酒?辛辣无比,可不是什么好酒。”
“呵,有什么喝什么,做人嘛,要学会知足。”
这酒是刚才老韩点的,赵言反正也不嫌差,拿来就喝。
九州大地的百姓在喝酒上,其实是分三五九等的。
以丁宁这种家世,平日里喝酒可从来不会喝这劣质烧酒。
在官绅等豪门世家的眼里,最爱喝的,无疑是那甘甜味美,风味醇厚的黄酒。
像女儿红,状元红,花雕之类的酒,才是上流社会的首选。
其次则是果酒,如青梅酒,杨梅酒,桑葚酒之类的。
在果酒之中,以葡萄酒为尊,最好的葡萄酒,历来都是贵族老爷们的心头好。
而劣质的烧酒,他们这些上等人是看都不会看一眼。
也就老韩这样的人才会喜欢喝。
当然水云间出产的那种白酒不能一概而论。
也不只是白酒,而是水云间直接定义了一种新的酒水。
对如今九州的爱酒人士而言。
世上只有两种酒。
一是水云间卖的,二是其他。
龙门客栈也有水云间的好酒卖,但那可都是天价了。
就算是各商行的大管事们也没几个人喝得起。
放以前丁宁是绝对不会喝这劣质烧酒的。
可他在这里逗留了大半年,盘缠早就用光了。
如今身无分文,只能靠着每日里与过路人交个朋友来蹭饭混个温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