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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快穿之大佬的老婆是把剑 > 第097章 学监-你不怕累死我

第097章 学监-你不怕累死我(1 / 2)

 施景琅和齐泓棣甥舅俩人,面对面的坐在雅间里面喝茶。

他们身处融城的酒楼,楼下是热闹的大街,青衫的学子来来往往,非常热闹。

“小舅舅,你帮不帮我们抄书?”

齐泓棣期待地看着施景琅。

“泓棣,你是觉得我太闲了是不是?”

施景琅的目光,落在桌子的礼盒上。

连谢礼都准备好了,这是怕他不答应啊。

如果他赋闲在家,答应下来也没有什么问题,但是他此次来融城是带着公务的,难道他真的不用睡觉休息了?

他的这个外甥真的会给他找事啊。

但是,最厉害的人,还是璇玑书院的那个小姑娘。

他的外甥肯定知道他抽不出时间,但是她仍然能够说服他,让他跑过来跟他商量。

她的脑子到底是怎样长的?

“小舅舅,你看看这份礼物吧。”

齐泓棣跟着江素问久了,性格也变得有点促狭了。

他不再说抄书的事情,而是把桌上的礼盒打开了,“这是小山长让施五做的笔,她只是说了方法,没想到施五竟然真的做出来了。”

好吧,他承认他们都看走了眼,施五的确是个人才。

施景琅打量着礼盒,里面装着十根长长的细棍,说是笔但是并没有锋毫。

齐泓棣拿起盒子底下的刀片,一边削笔一边介绍道:“这是铅笔,不用墨水就可以书写,携带非常方便。不过小山长说,笔迹比较容易擦掉,如果需要长久保存还是用毛笔比较好。”

“小舅舅,你试试吧。”

齐泓棣把纸笔递给了施景琅。

“力度不需要太大,笔芯是用矿石和黏土制成的,跟平常一样书写就可以了。”

他对铅笔简直是爱不释手,尤其是在画漫画版画作的时候。他向江素问抱怨过,她为什么不早些,把这个东西弄出来?

施景琅接过了铅笔,在纸上随意地,写画了一下。

果然,如同外甥所说,并不需要沾墨就在纸上留下了笔迹。

因为笔尖很小,因此,字体可以写得很细,这是用毛笔书写做不到的。

而且,笔迹还可以擦掉,错写错画的时候更正非常轻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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